業務聯絡窗口 | 各區承辦人 | 傳真號碼 | 02-27222732 |
聯絡電話 | 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分機1624~1625 |
電子信箱 | 意見信箱 |
地址 | 【公文郵寄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西南區】 |
洽辦單位 | 各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
服務內容說明 | 本市居家托育服務人員未有下列情形者,得提出準公共托育簽約申請: 1.托育費用超過本市所定簽約收費上限。 2.最近2年內曾違反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以下稱居家管理辦法)第5條、第7條、第13條第1項規定之一。 3.最近2年內曾違反居家管理辦法第3條、第4條規定之一,且經命限期改善達2次以上或科處罰鍰。 |
服務對象 | 1.依兒少法第26條第2項第1款、第2款規定領有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且收托三親等以外幼兒並提供日間、全日、夜間之居家托育人員。 2.於107年8月1日前,已取得兒少法第26條第2項第3款資格且領有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者。 |
應備文件 | 1.申請書。 2.居家服務登記證書。 註:應備文件,直轄市、縣(市)政府得以電腦查詢者,免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