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薪資新制專區_補助民間單位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
二、補助民間單位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作業說明: (一)實施對象:衛福部、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委託、補助計畫之社會工作人員。 (二)實施方式: 1、建構依年資、學歷、執照、專科證書、執行風險業務等級等階梯式專業服務費補助制度 2、補助雇主應負擔之費用,每人每月補助6,000元 3、建立制度化調薪機制,起薪依軍公教待遇調幅調升 (三)受委託、受補助相關責任: 1、應至本部社福機構暨專業人力管理資訊系統,詳實登載社工人員薪資資料,並上傳勞動契約、學歷、投保證明文件等。 2、應採匯款方式覈實撥付專業服務費。 3、應將專業服務費印領清冊(含每月薪資及考核晉薪結果)上傳本部社福機構暨專業人力管理資訊系統。 4、將年度考核結果(含考核分數及晉薪結果)以書面提供社工人員留存。 5、勞動契約除勞基法施行細則第7條規定約定項目,尚須登載核定計畫名稱、薪資、薪資計算方式、年終獎金等內容。 6、投保薪資應符合勞健保規定。 7、薪資與年終獎金不得低於衛生福利部核定之專業服務費。 三、有關考核資格、考核作業流程、系統操作、相關疑義等,請參閱附件衛生福利部公告「年資晉階考核相關作業規定說明」簡報檔。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2月9日衛部救字第1111360244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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