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112年度補助辦理居家服務督導員資格訓練課程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聯絡人:1685廖小姐
- 聯絡資訊: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1685
一、依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補助辦理強化居家服務資源補助計畫:項目四「辦理居家服務督導員資格訓練課程」。 二、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三、主辦單位:智慧長照有限公司附設臺北市私立愛關懷居家長照機構及北醫大管理顧問有限公司附設私立杏芳居家長照機構。 四、受訓對象(須同時完全符合以下條件): 1.現職中之居家服務督導員。 2.已完成登錄於「長照機構暨長照人員相關管理資訊系統」之居家服務督導員。 3.尚未取得以下結業證明書者: (1)111.09.02已登錄長照機構之現職居家服務督導員,且已於111.09.02前完成經縣市政府核備或長照繼續教育認可法人核備之「居家服務督導員基礎訓練42小時」者。 (2)111.09.02已登錄長照機構之現職居家服務督導員,且已於111.09.02前完成經縣市政府核備之「居家服務督導員職前訓練」者。 五、報名時間:以辦訓單位公告之時間。 六、報名錄取順序:參訓對象為登錄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及桃園市之居家服務督導員,且以臺北市居家服務督導員為優先參訓。 七、課程費用:本訓練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補助辦理,全程免費。 八、注意事項: 1.訓練期間需完全配合本簡章內所有規範。 2.訓練期間依衛福部公告本訓練計畫,完訓條件如下: (1)受訓者出席率須達100%(非不可抗力之因素,不得缺席)。 (2)訓練期間,須依規定繳交2份個案報告,須有機構主管簽章。(範例格式可於教材下載處取得)。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