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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勞動部辦理「輔導民間團體即時上工計畫」,如團體有意提供用人工作機會,請逕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辦理

一、依勞動部110年6月29日勞動發創字第11005097282號令、臺北市就業服務處110年8月9日北市就促字第1103028218號函辦理。

二、團體如有意提供用人工作機會,可逕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申請。

三、附檔為臺北市就業服務處110年8月9日北市就促字第1103028218號函、勞動部110年6月29日勞動發創字第11005097282號令、輔導民間團體即時上工計畫規定及輔導民間團體即時上工計畫用人工作機會申請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