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基金會公務統計年報
一、為配合衛生福利部編報社政類之公務統計報表,請基金會協助填報111年度「臺北市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基金會基本資料與收支概況」統計表1份,統計時間以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之事實為準。 二、請基金會於填報相關資料前,詳閱統計報表之編製說明。 三、請於112年4月24日(星期一)前填報完畢,並以下列方式免備文提供彙整(擇一即可):
一、為配合衛生福利部編報社政類之公務統計報表,請基金會協助填報111年度「臺北市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基金會基本資料與收支概況」統計表1份,統計時間以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之事實為準。 二、請基金會於填報相關資料前,詳閱統計報表之編製說明。 三、請於112年4月24日(星期一)前填報完畢,並以下列方式免備文提供彙整(擇一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