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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基金會公務統計年報

一、為配合衛生福利部編報社政類之公務統計報表,請基金會協助填報111年度「臺北市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基金會基本資料與收支概況」統計表1份,統計時間以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之事實為準。


二、請基金會於填報相關資料前,詳閱統計報表之編製說明。


三、請於112年4月24日(星期一)前填報完畢,並以下列方式免備文提供彙整(擇一即可):

  1. 傳真(02-27597723)可來電02-27256956至本科確認。
  2. 郵寄本府社會局人民團體科(臺北市市府路1號東南區6樓社會局人民團體科收)。
  3. 填寫網路表單傳送(https://forms.gle/yUrrTLQaZpRu27x26)。
  4. 寄至本科承辦人管朗佑電子信箱(ae6245@gov.taip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