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補助之應備文件及申請方式
網址:https://dosw.gov.taipei/,首頁 > 兒童及少年福利科 > 早期療育 申請應備文件: 1. 申請書。 2. 綜合評估報告書全卷影本、診斷證明書影本或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首次申請或有效期限屆滿時,須檢附)。 3. 申請人郵局存摺影本、台北富邦銀行存摺影本或悠遊付收款碼頁面(首次申請或變更時須檢附)。 4. 申請「交通補助費」須另檢附下列文件之一: (1) 就醫治療紀錄(療育單位提供之治療紀錄單、紀錄卡等),若為 影本須加蓋療育單位戳章或治療師職名章,並註明療育項目、療育日期。 (2) 本局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補助「交通補助費」治療紀錄單。 5. 申請「療育訓練費」須另檢附早期療育訓練費用收據正本或副本,並須註明單月金額、療育項目、療育日期。 6. 其他證明文件。 申請方式: 備妥前述文件,郵寄、市民服務大平臺線上申請或親送至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11008臺北市市府路1號8樓西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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