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申請但視情況不得兼領。(低收入戶成員年滿18歲仍就學,若領有身障生活補助,可同時領取就學生活補助費。若該成員為低收入戶戶內單列1口輔導人口,僅可擇優領取低收入戶第2類家庭生活扶助費,不得兼領低收入戶18歲以上就學生活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