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依法不接受國稅局要求止付其補助費,且依社會救助法規定,低收入戶輔導人口得檢具本局開立相關證明文件於金融機關開立專戶,專供存入各項現金給付或補助之用。專戶內之存款,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