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
公文郵寄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洽公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西南區8樓 學生團體保險皆須介接衛服部社會及社會家庭署「托育服務整合資訊系統」的收托及退托資料辦理。 114年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主要內容概述如下:業務聯絡窗口 張小姐 傳真號碼 02-27206503 聯絡電話 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分機1622-1623 電子信箱 意見信箱 地址 洽辦單位 婦女福利與兒童托育科兒童托育股 服務內容說明 服務對象 公立托嬰中心、已立案私立托嬰中心之兒童,年齡未滿2足歲者(112年8月1日含或之後出生);或托嬰中心已收托之兒童達2足歲,尚未依法入幼兒園者,經托嬰中心繼續收托且期間未逾一年 ,繼續收托期間仍納入保障 。 應備文件 由托嬰中心併每期(註冊)繳費時向法定代理人收取,連同幼童名冊及相關資料送得標廠商辦理。
理賠相關應備文件,詳附件家長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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