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辦都更四個步驟2. 整合居民意願,擬定更新計畫:政府主動介入,辦理都市計劃變更,協助公地參與更新,公平分配利益,提入必要的公共設施,以及妥善安排照顧弱勢的住戶。
一、104年及105年辦理情形:經過104年先期評估規劃階段,本府業選定公辦都更8+2旗艦計畫並於105年1月22日對外公布,包含蘭州斯文里整宅、西區門戶、臺大紹興南街、南機場整宅、華光社區、安康地區、南港高鐵站區、士林中正路基河路沿線、原空軍總部、臺北機廠等10案,部分計畫因中央已另有規劃(如空軍總部.臺北機場等)由中央統籌規劃。
(一)擬訂更新計畫劃定更新地區:捷運大直北安段案103年5月8日公告、華榮市場案105年12月25日公告、捷運科技大樓瑞安段案105年11月24日公告、南港轉運站東側商業區案105年10月17日公告。
(二)都市計畫變更作業: 臺大紹興南街案105年5月5日都委會審議通過。
二、106年度辦理情形:
(一)106年經盤整旗艦計畫案及再生計畫內10處具公辦都更效益及潛力基地作為優先推動基地,包含華榮市場案、延平北路警察宿舍案、中山區中山段案、蘭州斯文里整宅案、南機場一二三期整宅案、臺大紹興南街案、捷運大直北安段案、捷運科技大樓瑞安段案、南港轉運站東側商業區案、臺北郵局案,持續進行研擬先期規劃及溝通協調。
(二)蘭州斯文里整宅案及南機場一二三期整宅案業經本府評估其適宜性後納入公辦都更案件。
(三)蘭州斯文里整宅案視實際需求目前無須辦理都市計畫變更作業;另南機場一二三期整宅案刻正研擬都市計畫書,辦理都市計畫變更作業中。
(四)蘭州斯文里整宅案更新計畫業於106年2月15日公告;另南機場一二三期整宅案刻正研擬更新計畫書,辦理更新計畫作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