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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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11008臺北市市府路1號1樓東北區
洽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申辦處
洽辦時間:早上8時30至12時30分、下午13時30分至17時30分
壹、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經需求評估為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本人、設於同一戶籍或同址分戶之配偶或親屬得申請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二、申請車輛種類以自用小客車、自用小客貨車及計程車為限。
惟以計程車申辦者車主及駕駛人應為身障者本人並檢具身心障礙者本人之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方得辦理。
三、登記為公司所有營利用車輛及租賃車,不得申請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四、申請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或專用牌照擇一申請,但計程車僅得申請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貳、申請人應檢附文件:
一、申請表。
二、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三、汽車駕駛執照影本
四、汽車行車執照影本
五、全戶戶籍謄本(駕駛執照及行車執照所有人非為身心障礙者本人時需檢附,若經民眾同意,得由相關單位代為查調)。
六、受委託申請者,應檢具申請委託書。(身心障礙者本人或親屬申請時免附)
七、停車證遺失、損毀申請補發請填寫切結書。
八、辦理換發新證,請連同申請資料繳(寄)回舊證,無法繳回舊證者,請填寫切結書。
九、以計程車申辦者駕照、行照應為身障者本人並檢具身心障礙者本人之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
参、使用方式
一、乘載身障者車輛停放於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時,應將識別證置於汽車擋風玻璃明顯處,以供查證。
二、如未乘載身障者本人,不得使用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三、依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核發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予身心障礙者本人及其親屬使用,法條內容及立意精神在保障身心障礙者停車權益,並非優惠身心障礙者停車費用之免費或減免。
肆、申請方式:
一、現場申請: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東北區(身心障礙者福利科)
二、通訊申請: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東北區(身心障礙者福利科)
三、線上申請:市民服務大平臺
伍、處理時限:
一、現場申請即時即發
二、掛號郵寄申請:10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