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推動申請專科社會工作師合格訓練組織認定相關事宜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5年3月6日衛部救字第1151360741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自104年起推動合格訓練組織認定作業,現有公告之合格訓練組織計60個。惟「兒童、少年、婦女及家庭」、「身心障礙」及「老人」等3專科之合格訓練組織較少,爰鼓勵社工人數較多之單位,申請專科社工師合格訓練組織認定,以培訓社會工作師精進專科。 三、衛生福利部運用公彩回饋金補助合格訓練組織辦理社工師督導訓練,補助項目計有:講師鐘點費、膳費、交通費、雜支等,期培育更多專科社工師投入服務。 四、本項合格訓練組織認定作業,每年4月於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網站公告申請簡章,並於每年1月及當年度新申請單位公告後(8至9月間),受理前項補助申請。 五、現具「兒童、少年、婦女及家庭」專科合格訓練組織之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處),亦可評估申請認定為「身心障礙或」、「老人」專科領域之合格訓練組織。 六、倘有相關申請合格訓練組織認定問題,歡迎洽詢衛生福利部承辦人劉小姐:02-85906652或中華民國醫務社會工作協會楊小姐:02-27657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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