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托嬰中心落實腸病毒防治工作。
二、為防範腸病毒疫情,請各托嬰機構依據衛福部疾病管制署所訂之「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及「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督導轄內托嬰中心,落實防治及衛教工作。
三、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已修訂「傳染病防治工作手冊-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及「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包含統計數據更新、酌修相關指引消毒文字內容及增加實務執行上之注意事項等,請至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cdc.gov.tw>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三類法定傳染病>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重要指引及教材項下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