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聯絡窗口 | 張主任 | 傳真號碼 | |
聯絡電話 | 02-23023993 |
地址 | 110038臺北市信義區大道路116號7樓(請註明「臺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收」及申請類別) |
洽辦單位 | 1.社會福利類、綜合類運用單位請洽「臺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2.其他類別請逕洽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 |
服務內容說明 | ◎臺北市社會福利類及綜合類志願服務紀錄冊申請方式: 由志工運用單位至本市志工管理整合平臺網址(https://cv101.gov.taipei/index.aspx)線上申請。 志願服務紀錄冊依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所訂志願服務計畫類別,由該類別所屬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紀錄冊,如:警政類志工由警察局核發、學校及教育類志工由教育局核發、醫院及衛生保健類志工由衛生局核發、環保類志工由環保局核發….等等。
◎紀錄冊遺失申請補發者: 由運用單位檢附志工照片1張及紀錄冊遺失切結書1份,送臺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辦理補發事宜。 ◎另為增加防偽機制,業經衛生福利部同意本市於社會福利類暨綜合類志願服務紀錄冊封面加入QR Code及市徽浮水印,本局已自106年8月起執行。 |
服務對象 | 臺北市社會福利類或綜合類之志工運用單位 |
申請流程與 應備文件 | 1.由志工運用單位至本市志工管理整合平臺網址(https://cv101.gov.taipei/index.aspx)線上申請。 2.登入帳號,開始申請。第一次使用本系統者,請先申請註冊本市志工管理整合平臺會員帳號;單位承辦人線上填妥資料,經由電子信箱認證成功後,可線上點選運用單位計畫申請(申請事宜請洽本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3.線上填妥志工相關資料、上傳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課程表、結業證明書或簽到表即可。(志工以一人一志願服務紀錄冊為原則,編號終身使用,若貴單位志工曾於其他單位領取紀錄冊者,請勿重覆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