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服務成果為年度統計,每年2月定期更新前一年度服務成果內容。
兒童及少年福利
一、擴大建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77年至113年12月底止,完成本市托育人員專業訓練取得結業證書者已達3萬9,746人。本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113年至12月底止,居家托育人員(保母)共4,253名,收托4,878名嬰幼兒。
二、提升托育質與量,訪視輔導托嬰機構:
(一) 輔導本市托嬰中心立案,113年12月底止,共訪視214家,822家次。
(二) 至113年12月底止,已開辦86家公辦民營托嬰機構,共收托1,836名嬰幼兒。
三、建置早期療育系統:
結合社會福利、醫療衛生及教育單位,提供發展遲緩兒童通報、篩檢、療育及轉銜等整合性服務。86年至113年12月底止,累計服務達7萬3,697人,目前提供評估鑑定與療育之醫療機構、復健診所及發展中心共100家,公私立幼兒園中提供早療融合及特殊教育者共469家。另針對在醫療院所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接受療育服務的兒童,提供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補助費,至113年12月底止,計服務5,019人、3萬8,817人次。
四、發放育兒津貼減輕家長負擔,建構友善育兒環境:
(一) 為鼓勵生育、減輕父母育兒的經濟壓力,優先發放衛生福利部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及教育部2歲以上未滿5歲幼兒育兒津貼,第一胎核發5,000元,第二胎核發6,000元,第三胎(含以上)核發7,000元。截至113年至12月底止,計受理1萬9,877件申請案,核發新臺幣16億1,512萬7,750元,計4萬299人及26萬7,526人次。
(二) 105年1月開辦「友善托育補助」,結合居家托育人員及私立托嬰中心資源,在合理價格及確保托育品質前提下,透過加碼補助托育費用,提供多元托育選擇,減輕家長經濟負擔,並擴大本市公共托育服務供給量。113年至12月底止,計補助1萬3,467人、14萬7,670人次,核發5億4,658萬1,611元。另為因應中央準公共化托育新制,保障家長福利不縮水,107年8月開辦「協力照顧補助」,補助兒童送托非準公共化保母或托嬰中心者,減輕家長育兒負擔。113年至12月底止,計補助4,242人、3萬1,521人次,核發7,813萬2,000元。
(三) 為提供兒童優質成長環境,落實建置親子館政策,至113年共設置13家親子館及1家臺北玩具轉運站;服務147萬3,675人次;本市親子館及育兒友善園網站(臺北育兒網)截至113年12月,網站參訪人次達3,461萬3,128人次。
(四)為提供社區兒童及照顧者近便的育兒資源,建構提升兒童照顧品質之服務網,結合本市民間團體資源,提供教養諮詢、親子成長課程、場地設施開放活動等服務,開放社區幼兒及其照顧者參與,113年至12月底止,辦理育兒友善園方案,累積服務21萬8,179人次。
五、推動加強保護兒童少年措施:
(一) 整合相關局處,查處不法業者,落實兒童及少年保護工作,配合警察局擴大兒少保護措施臨檢行動,聯合稽查。
(二) 113年至12月底止,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者計42件,處罰鍰共243萬4,000元;對於違法情節嚴重之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者處以親職教育輔導有240人,共計2,104.5小時。
六、提供少年自立生活方案:
補助生活費用、房屋押金、教育費及社會參與所需費用,並對努力進步少年核發自立生活獎勵金。113年至12月底止,計協助11名少年自立生活,補助共計96萬9,299元。
七、提供弱勢家庭兒少緊急生活扶助:
113年至12月底止,計補助566人、3,336人次兒少每月3,000元之生活補助,補助金額共1,000萬8,000元。
八、提供弱勢兒少醫療補助:
113年至12月底止,計補助298人、566人次,1,435萬7,214元。
九、建構兒少安置保護資源:
113年12月底止,臺北市現有公私立(含公辦民營)兒少安置機構共16家,包括私立育幼院11家及公辦民營庇護家園5家;另有77個合格寄養家庭,提供兒少緊急、短期及中長期安置庇護,並設置6個兒少團體家庭。
十、建立兒少福利服務資源:
現有6家公辦民營少年服務中心及3家兒童服務中心,提供社區弱勢兒少及其家庭必要之協助。
十一、成立本市兒少福利促進委員會: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成立本市兒少福利促進委員會,研商兒童及少年福利政策及重大措施之規劃諮詢事項,並公開遴選兒童及少年諮詢代表15至21人。
婦女服務
一、倡導婦女權益:
設立「臺北市性別平等委員會」,採公私協力機制以提供政策建言。委員會另編制3個分工小組會議,研商「經濟賦權與照顧」、「社會與教育」、以及「健康、環境與科技」等領域之性平措施及方案。
二、補助民間機構及團體辦理婦女福利暨家庭支持性服務:
結合各社會團體、研究單位推動維護及倡導婦女權益、提升婦女及家庭身心支持等任務,以維護女性人格尊嚴、促進其權益及地位之實質平等。113年至12月底止,核定補助54個方案,包含支持性服務、新住民多元文化融合活動等,核定補助金額669萬2,117元,共計服務6萬1,459人次。
三、設置10家婦女支持培力中心:
設置10家婦女支持培力中心,提供婦女社區化福利服務。113年至12月底止,共提供1,044名個案管理,服務14萬9,961人次。
四、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
113年至12月底止,共計提供補助1,580人、1萬1,514人次,總補助金額為5,290萬2,888元整。
五、好孕2U孕婦乘車補助:
113年至12月底止,共計核發1萬1,870人、服務43萬4,833趟次,總補助8,167萬9,972元整。
老人福利
一、建立完備的失能老人社區照顧服務體系:
截至113年12月底止,社會局與172家民間機構特約提供居家服務,累計服務3萬4,135人,498萬3,653人次;日間照顧共有73家機構,在案數3,242人,服務38萬7,589人次。
二、提供健全的獨居老人服務網絡:
113年至12月底止,結合本府相關局處及66個民間團體,953位志工參與服務;113年至12月底止,電話問安及關懷訪視服務累計服務143萬5,330人次;營養餐食服務累計服務48萬3,524人次;另免費為獨居老人裝置緊急救援系統共計3,598人使用此服務。
三、致力輔導老人安養暨長期照顧機構:
113年至12月底止,本市經許可設立之老人安養暨長期照顧機構總數為94家(含公立、公辦民營及私立),計提供5,192個安置照顧床位。
四、全面推動社區照顧關懷據點:
113年至12月底止,本市計有505處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其中432處提供共餐服務,以提供長者在地服務及多元化之文康休閒及教育研習選擇,促進長者社會參與。
身心障礙福利
一、設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
以整合跨局處及民間資源,推動身心障礙福利,並維護身心障礙者權益。
二、設置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建構教育、訓練、復健、諮詢、個案管理、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之服務網絡。113年度共計44家機構,核定2,278人、實際服務1,823人。
三、加強推動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服務:
包括身心障礙者個案服務、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機構延時收托服務及家庭托顧服務等。113年至12月底止,身心障礙者個案服務計服務2,383人、5萬1,691人次;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計服務728人、1萬5,550人次、7萬7,203小時;居家照顧服務計8,965人、44萬2,187人次;機構延時收托服務計4,714人次;身心障礙者家庭托顧服務計服務8人、1,582人次;自立生活支持服務共91人、1萬681人次、3萬2,355小時。
四、為促成視障者及聽障者融入社區,辦理視障者服務計畫及聽語障溝通服務(手語翻譯服務及聽打服務)
113年至12月底止,視障者服務共計提供服務137位個案、生活重建2,075.5小時總服務1,526人次(生活重建997人次、家庭支持服務529人次)、家庭關懷訪視448人次;聽語障溝通服務共計服務2,879件、6,247.50小時。
五、本局身心障礙服務中心
除原有之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中心、西區輔具中心及大同中山區身心障礙者資源中心進駐並提供服務外,原為市定古蹟之中山藏藝所,經重新整修於106年開幕啟用,為本市首座結合社會福利與古蹟之場館,113年至12月底止計出借場次共2,288次,共2萬7,294人次使用。
六、擴展身心障礙者日間服務據點:
為提供身心障礙者支持及促進社會參與,達成社區融合及預防失能退化,本局自107年起試辦本計畫,由社區提供身心障礙者短時數照顧服務或喘息服務(臨托)、課程、活動或關懷服務等。113年共辦理11處據點(含3處家照),共計服務2萬7,541人次,希透過結合在地資源讓身心障礙者「白天有地方去」,以增進身心障礙者支持、減輕家屬負擔。
七、身障社區式長照機構(日間照顧)
為減輕家庭照顧者負荷,減緩身心障礙者失能情形,提升社會參與機會,並持續擴充日間照顧服務量能,113年共設置7處身障社區長照機構(日間照顧),共服務189人、2萬9,923人次。
八、保障身心障礙兒童的遊戲權及促進兒童發展及落實兒童權利
為保障身心障礙兒童的遊戲權及促進兒童發展及落實兒童權利前提下,自105年起透過府級跨局處協調機制,由本局主責邀集工務局、教育局、文化局、都市發展局、環境保護局、體育局、交通局、產業發展局、資訊局、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等相關局處,融合公園建設、文化設計、多元族群需求與特性,推動共融式遊戲場政策。至113年本市已設置107處遊戲場,亦設有觸覺地圖提供視障者利用觸覺來瞭解遊戲場的設施與空間配置,114年預計再建置7處共融式遊戲場,使共融式遊戲場在本市遍地開花。
社會救助與街友輔導
一、推展脫貧方案:
(一)「青年築夢-青年培力希望發展帳戶專案」113年參加者計104戶,參加者累計自存款金額共計約836萬元。
(二) 低收、中低收入戶購置電腦設備補助計畫,截至113年12月底止,協助1,084戶家庭首次購買或汰換家中電腦設備,營造更佳數位學習環境。
(三)配合衛生福利部推動「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專案」,截至113年符合資格者共計2,423人完成開戶,開戶率69%。
二、辦理國民年金被保險人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資格審核作業:
依據國民年金法第12條第1款至第3款規定,針對國民年金被保險人為低收入戶者,本府應負擔全額保險費;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者,本府應負擔70%或55%保險費;輕度身心障礙者,本府應負擔27.5%保險費。113年至12月底止,國民年金保險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資格受理申請1,123件。
三、提供經濟弱勢市民以工代賑服務,積極推動經濟弱勢市民就業轉銜方案:
提供有工作能力未就業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者「以工代賑」短期性工作機會,113年度計有1,686名從事以工代賑臨時工工作。另辦理「經濟弱勢市民重回勞動市場專案」, 113年計提供573名經濟弱勢民眾接受就業支持服務,輔導150名成功就業。
四、辦理平宅社區支持性服務方案:
於硬體方面,進行平宅社區改造計畫,以改善公共設施,加強社區綠美化,建置妥善舒適的服務場所,以建構平宅之希望、陽光形象,予人耳目一新之感。於軟體服務方面,推展平宅社區支持性方案計畫,依居民需求及興趣安排各式輔導團體或班隊,另因配合平宅改建社宅,規劃相關脫貧方案,以提升住戶負擔租金的能力。113年共辦理6個班隊及活動,29場次,參加人次計648人次。
五、協助平宅住戶入住社宅及適應社宅生活,提升弱勢市民居住品質,達混居融合目標:113年協助福民平宅22戶搬遷至青年2期社宅。
六、街友庇護服務:
設置圓通居與公辦民營廣安居,提供街友生活照顧、醫療協助、返家協助、就業輔導、福利申請及安置等服務,每日可提供124床收容床位。
七、推展街友生活重建方案:
結合民間團體資源,辦理「街友工作暨生活重建方案」,提供街友就業扶助金、生活扶助費、房租補助及急難救助金等,截至113年12月底止,共協助9,809人次。
社會工作與家庭服務
一、脆弱家庭個案求助窗口:
於每一行政區設立「社會福利服務中心」,並配置社會工作人員,提供生活扶助、安置照顧、健康維護等提升脆弱家庭之生活適應能力與社區支持之服務,113年至12月底止,計服務計2萬1,716案,提供服務計24萬2,505服務人次。
二、脆弱家庭預防服務:
結合政府部門、社區鄰里系統、專業服務團體、與社區志工等公私部門,113年度受理通報1萬1,236案,113年至12月底止,社福中心持續服務中個案為2,920案;持續於校園、醫院、派出所及民間機構、團體等單位進行脆弱家庭宣導,截至12月底止,共計宣導117場次、15,129人次。
三、臨時看護補助:
為使本市低收入戶、無子女之中低收入老人、危機家庭及遊民,因重病住院治療,須專人看護而無家屬可看護者,獲得適當之照顧,於傷病住院期間提供臨時看護補助,113年至12月底止,計補助1,952人次。
人民團體輔導暨社區發展
一、113年度輔導立案之人民團體、基金會及合作社共115個
總計於本市立案輔導團體計4,914個;為強化各團體服務功能,期團體能有效推展會務,提升服務品質,達到健全組織、強化團體功能的目標,113年度辦理社會團體、工商暨自由職業團體、合作社等各項研習活動計3場;針對43個工商暨自由職業團體參與評鑑,61個社區發展協會辦理認證工作,156個合作社進行考核,以及針對151個團體進行財務查核。
二、113年度提供經費補助社區發展協會推動社區互助方案
由社區自行規劃辦理社區弱勢照顧服務,並鼓勵社區提供整合性服務提案,以滿足社區不同對象之服務需求,全年度計補助辦理54件;另持續補助社區辦理各項社區性活動及學習成長課程,擴大社區參與及活化社區組織基本運作,全年度核定補助辦理350件;層轉衛生福利部補助案件,全年度層轉補助辦理19件。
社會住宅經濟或社會弱勢戶保障機制
一、為保障弱勢市民居住權益,本府於105年以公民審議方式擬定30%經濟及社會弱勢戶入住機制,並於110年配合住宅法修法提高弱勢戶保障比例為40%,其中10%予低收入戶(經濟弱勢)、5%原住民族,採抽籤制;餘25%分配給其他難以於社區中租房之族群(社會弱勢),如老人、身障者、單親、家暴受害者、隔代教養等,採評點制。
二、評點制之政策目的為讓評點分數越高之越弱勢的民眾,越優先入住,考量申請者家庭狀態(如中低收入戶、獨居等)及個別成員情形(如年齡、身障、失能等)併同計分。
三、截至113年12月歷經32處社會住宅招租,業提供2,774戶(含5%原住民)弱勢家庭入住社會住宅。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服務
一、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提供兒童少年保護、老人保護、婚姻暴力防治及性侵害防治服務
113年至12月底止,家庭暴力受理通報數計1萬8,624件,受理性侵害案件數計1,061件、成人性影像案件89件。
二、24小時保護服務求助窗口
持續提供24小時求助服務窗口,由本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專職社工人員輪值服務,及時提供民眾諮詢、救援、受理通報、庇護安置、陪同被害人驗傷及偵訊等危機處理服務,113年至12月底止,計接獲3萬7,317通有效電話,夜間假日出勤服務計183人次。
三、臺北市政府駐地方法院處理家庭暴力暨家事事件聯合服務中心及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付)服務(同心園-臺北市親子會面中心):
於臺北地院與士林地院內設立家暴暨家事事件服務處,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出庭服務、個案服務、轉介服務,113年至12月底止,計服務2萬8,276人次;同心園親子會面中心服務,113年至12月底止,經法院裁定進行未成年子女交付會面交往(付)共計436場次,服務296個家庭、445名兒少。
四、執行性侵害案件減少被害人重複陳述作業評估:
本方案之實施係為避免被害人於配合犯罪偵查與司法訴訟程序中,因重複陳述案情而多次受到傷害,故警政受理報案後,經專案社工員評估適用此作業流程,警政即通報檢察官指揮警詢(訊)筆錄製作,並同步錄音錄影以保存影音證據,確保被害人司法權益。113年至12月底止,進入減少被害人重複陳述執行案件計受理162案。
五、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及輔導服務方案:
依法實施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計畫,113年至12月底止,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新開案數計240案。
六、男士服務中心(城男舊事心驛站服務成果):
113年男士服務中心拓展性別議題宣導,辦理宣導活動22場次,服務計285人次;發展服務方案及辦理成長教育課程36場次,提供家庭及福利諮詢、商談服務計1,103人次。
七、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宣導工作:
強化社區鄰里通報、加強責任通報制度宣導、辦理多元宣導活動,113年至12月底止,計辦理55場次(2,930人次)宣導活動。
機 構 服 務
陽明教養院
一、服務對象教養服務:
113年至12月底止,於服務對象教養評估會議,共服務391人次;辦理社會適應活動353次、計4,238人次;辦理家庭關懷服務共計6,030人次(家庭探視318人次,服務對象返家5,712人次)。
二、服務對象職業陶冶:
就服務對象個別差異安排個別化訓練,113年至12月底止,計提供糕餅訓練2,651人次,手工藝訓練1,508人次,農藝訓練2,345人次,Sunny Bakery餐飲訓練1,643人次,服務對象清潔訓練106人次,以及就具潛能之服務對象進行工作媒合之外展訓練1,345人次,藉此提升服務對象工作適應能力。
三、志工蒞院服務:
113年至12月底止,志工蒞院服務計165人次,受協助之服務人次計900人次。
四、醫療及社會服務:
(一) 為改善吞嚥困難服務對象進食吞嚥之安全性,透過相關專業照護措施,進而降低因吞嚥障礙導致吸入性肺炎等相關併發症之發生率。113年至12月底止,全院除管4名、新增7名列管服務對象,共計15名吞嚥困難防治專案服務對象。另本院並提供食物增稠劑予吞嚥困難服務對象使用,113年至12月底止,共計提供1萬3,230人次。
(二) 推動自強童軍團服務,將復健治療融入童軍團寓教於樂活動中,於101年8月4日辦理童軍團正式成團暨授旗儀式,團員在童軍團活動中認真努力表現,爭取榮譽,並學習相關規則與團隊合作,年節安排社區關懷服務,贈送民生物資予獨居長者;113年至12月底止,童軍團集會及相關活動共進行10次,共計服務童軍團團員356人次,工作人員69人次。
(三) 精進服務對象親職關係,辦理親職聯誼活動與每月慶生會。透過活動辦理,增進家屬與服務對象親子關係,113年1月至12月底止,計辦理2場次親職聯誼活動,參與人數(服務對象、工作人員及家長)共計323人次。慶生會活動共計490人次同歡。
(四) 為重視其身為人之尊嚴,提供個人選擇參與之機會,本院服務對象社團共計10個,有茶藝社、卡拉OK社、美術社、烹飪社與科普社等,服務對象可自主選擇喜歡的社團活動參與,每個社團參與人數均有15至18人,113年至12月底止計2,505人次參與,藉由社團活動,凝聚團體向心力及榮譽感。
(五) 為了實現CRPD的主旨,「促進、保護和確保實現身心障礙者所有人權和基本自由充分、平等享有,並促進對身心障礙者固有尊嚴的尊重。」提供讓身心障礙者積極參與影響其生活的策略和政策的規劃。本院為能實踐所有服務對象普及參與,辦理自主會議,以小家為單位試行,每一小家成員對於各種生活事項皆能一同參與並表達其意見與想法。113年間共辦理296場自主會議。
五、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COVID-19)及感染管制:
(一) 112年至今,滾動式修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作為,強化本院感染管制措施及提升服務對象及工作人員防疫自主保健觀念與疫情啟動應變能力。
(二) 113年共辦理防疫教育訓練12場次,計430人次參與;國內、外疫情宣導共12件,計927人次點閱;辦理1場次疑似傳染性個案後送就醫、照護動線啟動之實地演習,並邀請專家到院指導,以強化工作人員感染管制應變能力。
(三) 113年8月9日本院參加衛生福利部感染管制查各項均符合達100%,另通過台灣長期照顧感染預防暨控制學會「幸福機構獎」參與感染管制員培訓機構責任一職。
(四) 113年季節性流感疫苗分別服務對象接種率92.7%、工作人員88.75%,新冠JN.1疫苗接種服務對象接種率71.55%、工作員工接種率21.1%。
(五) 隨疫情趨緩配合國家防疫降級,設置90處乾洗手設施,提升洗手便利性;後疫情時代持續加強工作人員及服務對象自我保護力,如口罩配戴時機與相關疫苗施打鼓勵及施打後追蹤關懷。
六、情緒行為支持中心:
有鑑於智能障礙與自閉症常伴隨嚴重情緒行為問題,亟需在精神醫療端與照顧端(機構、社區)之間,成立提供中繼服務的單位,經局責成本院辦理情緒行為支持中心,提供3到6個月密集性的正向行為支持及中繼轉銜服務;並於111年9月19日正式對外收案試辦。113年間,共計提供服務542人次,成功結案2名(轉銜機構1名、返回社區1名)。
浩然敬老院
一、高齡整合照顧:
本院院民平均年齡約78歲,因高齡並罹患多種慢性疾病,故為提供院民完善的生活照顧並精進各項高齡整合照護服務,自104年5月推動此整合照顧方案。
(一) 機構居家安寧:為落實從醫院到社區之全人轉銜照顧,讓院民安心有尊嚴的走完人生旅程,自104年5月開辦機構居家安寧,分別與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忠孝院區、臺北榮民總醫院、三軍總醫院基隆分院合作,至113年12月底止,累積收案73人,往生72人,持續與醫院合作並檢視符合居家安寧收案條件者。
(二) 召開跨專業會議:院民若有各項照護問題需社工、護理師、藥師、物理治療師等不同專業人員協助時,不定期召開跨專業討論會,必要時得臨時加開,113年1月至12月底止,共計召開10場次,討論26人次。
(三) 高齡整合門診:為因應院民老化之醫療需求及適於院民屬性之醫療服務,自104年與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合作,特派具老人醫學專長之醫師於院內設立高齡整合門診,每週2-3診次,除增進院民之就醫品質,減少就醫來回奔波,並建立個案管理機制與醫療連貫性,113年4月搬遷中繼廣慈園區後,改與聯醫忠孝院區合作。113年1月至12月底止,共計94診次,服務1,948人次,毎診看診平均21人次。
二、自立支援:
篩選約10位院民,改善院民日常生活品質,如增強坐站姿平衡、轉位、移行能力和促進日常生活活動表現,讓院民生活更加獨立,更加有尊嚴。
三、肌少症篩檢及運動介入:
(一) 113年安養區總篩檢130位院民,篩檢率達98.46%,疑似為肌少症者共57位(44.53%),半數院民為肌少症個案。
(二) 113年1月至12月底止,共計3,194人次參與肌力運動計畫,由於搬遷至廣慈院區及法定傳染病疫情影響,113年2、4、11、12月皆有部分院民暫停運動執行。分析16位持續參與超過10個月肌力訓練計劃院民52.94%肌力呈現較前一年進步,58.82%行走速度呈現較前一年進步。
老人自費安養中心
一、關懷問安服務:
提供生活關懷、量溫問安服務等,113年至12月底止,計服務2萬5,027人次。
二、長青樓遷出長者安心追蹤關懷暨松柏樓空房遞補通知專案:
(一) 長青樓安遷長者現況說明:
1. 113年至1月底完成輔導116位住民安置,達成率100%。
2. 113年12月底止,安遷住民總人數下修為106人。其中就地安置於松柏樓長者計55人(含6位完成遞補通知進住者),入住後體衰遷出計3人。安置在外長者計48人,其中計31人領取差額補助,約達65%。
(二) 辦理遷出長者安心追蹤關懷專案:
1. 針對返回社區居住之長者,啟動追蹤關懷,並依實際需求連結適當資源,113年12月底止,已完成獨居長者轉介通報計10位(包含1位外縣市轉介)、加裝獨居長者緊急救援計5位、鼓勵使用日間照顧中心及社區裡辦資源計5位、提供安置選擇資訊及連結(登記通知)計42人次。
2. 為能穩定與安遷長者的互動關係,中心以電話關懷方式為主,維持每月追蹤問安服務,積極鼓勵安遷長者返回中心參與活動,113年12月底止,已累積電話問安/面訪關懷1,285人次。
3. 推動照顧團隊實地外展關懷:分階段安排至長者安置居所進行關懷訪視及安置評估,113年12月底止,共計27場次,服務66人次。
4. 發展老朋友/鄰居追蹤關懷:結合老朋友/鄰居協力關心,113年12月底止,推展電話關懷熱線,共服務14場次,受益102人次;萬芳國宅好鄰居關懷訪視專案共服務15場次,受益43人次。
(三) 辦理松柏樓空房遞補通知專案:113年12月底止,完成6位遞補進住,累計遞補通知已完成進住計有19位(22人次),放棄異動59位。
三、文康休閒暨健康促進活動服務:
(一) 因應松柏樓公共活動空間限制,轉型辦理樓層桌遊、DIY手作、樓層快閃關懷節慶活動(包含安遷長者),113年12月底止,共辦理44場,計服務1,208人次;辦理宗教社團活動,共2個班(查經班、念佛班),計87場次,631人次。
(二) 辦理小規模藝術輔療暨健康促進課程,共6個課程(魔術輔療、捏麵人、摺紙藝術、禪繞畫、和諧粉彩以及健康操活動),計60場次,685人次。
四、志工服務及關懷:
113年至12月底止,累計志工服務609人次,服務時數計1,827小時,受益人次計2,954人次。
五、醫護整合服務:
113年至12月底止,與醫院、社區藥局簽定合作契約,家醫科門診49次,共98人次(含諮詢);社區藥師諮詢6次,共69人次藥物諮詢;慢性病處方箋送藥50次,共314人,藥師講座6場次,共計107人;營養師諮詢94次,共225人次;營養師講座共計32人;護理健康服務(含緊急事故及傷口護理)共1,904人次。
六、因應疫情強化感管措施服務:
(一) 依「住宿式長照機構COVID-19強化管制措施」滾動式修訂中心感管措施,設置28處乾洗手設施,提升洗手便利性。113年至12月底止,為提升住民防疫自主保健觀念,防疫教育訓練共辦理5場次,計123人次參與。
(二) 確診住民安置與健康管理:配合中央政策採就地(原住室或隔離室)隔離,安排就醫及健康監測,由照服員協助送餐送水。113年至12月底止,住民累計有18人確診,15人使用抗病毒藥物,17人就地(原住室)隔離,1人住院治療,均已康復解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