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策 目 標
一、安全- 保障市民基本經濟生活安全,免除匱乏恐懼。
- 維護市民人身安全,防止被虐待、遺棄、疏忽、侵害、剝奪。
二、公平
- 優先保障弱勢者的生存與發展機會。
- 公平分配社會資源,縮小貧富差距,維護社會正義。
三、尊嚴
- 確保市民社會權,免除市民接近公共服務的障礙。
- 提供以市民為中心的服務,尊重市民自主與自決,消除隔離與歧視。
四、互助
- 協助市民營造溫馨和諧、相互扶助的家庭。
- 建構包容接納、互助、合作、共享的社區。
五、發展
- 建立一個團結進步、活力奔放的社會。
- 增進市民良好身心發展與生活適應。
- 創造有利個人、團體、家庭、社區健全發展的環境。
施 政 原 則
一、普 及 化:以全體市民為服務對象,免除標籤化、特殊化的福利提供。
二、全 人 化:
兼顧市民經濟安全及心理、社會需求,並考量市民個別化的需求。
三、社 區 化:
提供以社區為基礎的多元化服務。
四、效 率 化:
發揮資源最大效用,以最少的成本,達成最有效、高品質的服務。
五、服務整合:
依市民需求、特質進行資源整合,以建構分類分層、網狀完整的服務系統
六、 權能增強:
以市民為中心,提升市民福利權利意識,增進市民解決問題能力,以及強化市民權力。
七、公私部門合作:
鼓勵民間非正式部門(家庭、鄰里、家族)、非營利部門(社團、廟宇、教會、基金會) ,以及營利部門參與辦理社會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