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97年1月16日臺北市政府(97)府社兒少字第097306444400號令修正
98年7月10日臺北市政府(98)府社兒少字第09838416400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第10項
100年5月17日臺北市政府(100)府社兒少字第10036649500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及第3點第9項
101年7月19日臺北市政府(101)府社兒少字第10139984800號令修正
103年12月24日臺北市政府(103)府社兒少字第10346445700號令修正第3點
104年10月5日臺北市政府(104)府社兒少字第10442244200號令修正第3點
108年7月8日臺北市政府(108)府社兒少字第1083107629號令修正第2.3點增列第4.5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