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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交通接送服務

業務聯繫窗口洪小姐、鄭小姐、蔡小姐
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分機1573、1575、1572
電子信箱意見信箱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2樓
申請資格

申請資格如下:(參考長照特約管理辦法)

1.提供日間照顧、小規模多機能服務之社區式或綜合式長照機構

2.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社會團體

3.老人福利機構

4.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5.醫療機構、護理機構

6.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計程車客運業、遊覽車客運業、小客車租賃業、計程車客運服務業

申請資料請寄至本局信箱:ahaa_41775@gov.taipei

服務內容說明
  1. 概要:協助居住於本市服務對象,往(返)居家至醫療院所之就醫或復健(含洗腎),服務範圍限定本市及新北市。
  2. 服務對象:實際居住於本市,並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並核定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以上交通接送服務之對象,同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六十五歲以上老人
(二)身心障礙者
(三)五十五至六十四歲原住民
(四)五十歲以上失智症者
其餘部分請參考附件。
特約申請方式

檢具申請表及已用印服務契約書(一式4份)及相關應備文件,免備文寄送或親送至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辦理。

相關應備文件,詳見特約應檢具文件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