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梯次(6月1日至6月15日)申請說明 因應本市志工管理整合平台系統更換,本補助第2梯次申請改採函送方式,以受理順序辦理至經費用罊為止。
一、申請期間: (一)第一梯次:113年3月1日起至3月15日止,並於收件截止日起30日內統一進行審查。 (二)第二梯次:113年6月1日起至6月15日止,並於收件截止日起30日內統一進行審查。 (三)期間如預算額度用罄,本局得停止受理申請並於本局網站公告週知。
二、補助項目、標準及其他規定: (一)一般性補助:每單位每年補助以1案為限,最多補助新臺幣(以下同)5萬元,申請單位至少應自籌20%經費。 (二)政策性補助:配合高齡社會白皮書,以辦理提升高齡者靈性照顧教育訓練方案為優先,補助金額由本局核定,最高補助申請案件總經費100%。 (三)補助內容及標準: 1、志工基礎訓練。 2、志工特殊訓練。 3、志工在職訓練。 4、專家學者出席費:每次最高2,500元。 5、講師鐘點費:外聘講師鐘點費每小時最高2,000元,內聘講師鐘點費每小時最高 1,000元。 6、印刷費:以印製訓練教材、講義為限。 7、場地費及設備器材租借費。 8、雜支:文具、茶水、郵資等。 (四)其他規定:教育訓練需於113年11月15日前辦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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