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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查]訪查原則

依本補助作業須知第9點:本局為了解活動實際執行情形,得隨時派員實地或 書面訪查,受補助單位應配合並提供相關查核所需與佐證資料,若有須改善事項,則須依本局期限改善完成 。


訪查紀錄登打於本補助系統,並回傳予受訪單位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