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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低收(中低收)入戶,我的低收(中低收)資格到年底,請問需要重新提出申請嗎?社會局是否會主動審查明年度的資格?我只要等通知就可以了嗎?社會局會寄公文通知嗎?什麼時候才會知道明年度的審查結果?

臺北市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資格者,無須每年重新提出申請,社會局於每年年底逕為辦理年度資格審查,並於年底(12月)最後一個工作天起至隔年1月初陸續寄發總清查結果通知書,市民可於1月初收到最新資格審查結果,未接獲通知者請洽詢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或本局社會救助科(電話1999分機1611-1613,外縣市請撥02-2720889分機1611-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