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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評估的方式有幾種?

分為3種:

1.併同評估:若於本市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併同辦理醫院鑑定,在醫院接續或同時完成鑑定及需求評估作業。

2.定點評估:身心障礙者可親至社會局(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中心)或約定其他定點進行評估。

3.到宅評估:需求評估人員至身心障礙者住居所(含安置機構)進行需求評估。

市民可於至區公所填寫身心障礙證明申請表中勾選想要的需求評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