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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 (器具補助、輔具服務)申請流程

*洽辦單位:本市輔具中心

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採2階段方式辦理:

一、申請核定:申請人持診斷證明書及(或)輔具評估報告書→至本市輔具中心提出申請→社會局身障科寄送核定公文。

二、核銷請款:

申請人於收受核定公文日期起6個月內需完成購置輔具並持應備文件回到本市輔具中心請款【核銷請款書、核定公文影本、申請人之郵局或銀行存摺影本、核定公文日期起6個月內之購買憑證(即統一發票或免用統一發票之收據正本)、領據及印章、輔具供應商出具保固書之影本】→社會局身障科完成核定並以公文通知、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