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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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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公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西南區8樓

洽辦單位婦女福利與兒童托育科兒童托育股
服務內容說明

111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皆須登入南山人壽官網進行投保相關作業。111學年度下學期托嬰中心學生團體保險相關作業時程分列如下(詳如附件說明):


1.有效保險人名冊:南山人壽將於112年2月15日前,以電子郵件傳送「112年2月1日止有效的被保險人名冊」、「加退保通知書」及「111學年度下學期托嬰中心兒童投保相關事項」等文件至各托嬰中心電子郵件信箱。

2. 加退保作業方式:請各托嬰中心務必於112年3月15日前,以加退保方式辦理,將「111學年度托嬰中心兒童團體保險加退保通知書」,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南山人壽『指定信箱』( 臺北市為NS-ST-Admin@nanshan.com.tw )

*請於表單中載明為一般生或免繳生(未載明者視為一般生加保)。

 

3.繳費通知及收據:完成後經南山人壽檢核後,將於112年3月28日起依序寄出被保險人名冊、繳費通知、劃撥單與收據、通知托嬰中心繳費。

4.投保期限:請於112年3月15日(含)以前完成111學年度下學期網路投保作業,惟112年3月16日(含)以後始申請投保者,生效日則為申請投保日。

5.加退保通知書:請至南山人壽官網([連結])【企業與團體保險/托嬰中心兒童團險專案/南山人壽團保園地網站使用申請書】項下下載。



111學年度學期學生團體保險主要內容概述如下:
一.投保對象:就托本市已立案之公辦民營或私立托嬰中心兒童,年齡未滿2足歲者(109年8月1日(含)或之後出生);或托嬰中心原已收托之兒童達2足歲,尚未依法入幼兒園者。
二.保險期間:自112年2月1日上午零時起至112年7月31日午夜12時止。
三.保險內容:被保險人因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致死亡、殘廢、傷害或需要治療者(但不包括疾病門診治療)。


四.保險費用分擔及支付方式:
1.依決標單價托嬰中心兒童每人每年新臺幣2,388元。
2.由政府補助每名兒童保險費3分之1,其餘3分之2由被保險人之法定代理人負擔,並於每學期(每學年分上、下2學期)註冊或送托時各繳納2分之1。
3.一般身分者,111學年度上學期(111年8月1日至112年1月31日),政府補助每名兒童新臺幣398元,法定代理人負擔新臺幣796元;111學年度下學期(112年2月1日至112年7月31),政府補助每名兒童新臺幣398元,法定代理人負擔新臺幣796元。
4.特殊身分者(持有低收入戶證明、具有原住民身分
 、本人或其父母為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之被保險人),則由政府全額負擔。
5.法定代理人負擔部分:由托嬰中心併每期(註冊)繳費時向法定代理人收取,連同幼童名冊及相關資料送得標廠商辦理。

服務對象就托本市各公私立核有收托托嬰中心年齡層之托育服務機構者,年齡未滿2足歲者(110年8月1日(含)或之後出生);或托嬰中心原已收托之兒童達2歲,尚未依法入幼兒園者。
應備文件就托本市各公私立核有收托托嬰中心年齡層之托育服務機構者,年齡未滿2足歲者(110年8月1日(含)或之後出生),或托嬰中心原已收托之兒童達2歲,尚未依法入幼兒園者;由機構於每期(註冊)繳費時通知暨向法定代理人收取其應負擔之保險費,併同幼童名冊及相關資料彙送得標廠商辦理;政府補助負擔部分由政府分兩期直接撥付得標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