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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設籍前新住民社會救助計畫

業務聯絡窗口楊小姐傳真號碼27206503
聯絡電話1999轉6969-6971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洽辦單位婦女福利及兒童托育科
服務內容說明為協助臺北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內設籍前新住民之相關社會救助福利補助,提供設籍前新住民家庭經濟扶助措施,以保障設籍前之新住民經濟安全。
服務對象(一) 本計畫所稱之設籍前新住民,其範圍如下:
1.婚姻關係存續中之設籍前新住民,其配偶為本市列冊輔導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2.本國籍之配偶死亡後未再婚之設籍前新住民,其直系血親卑親屬為本市列冊輔導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3.與國人離婚且獨自扶養在臺未成年子女之設籍前新住民,其直系血親卑親屬為本市列冊輔導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二)設籍前新住民申請生活扶助、醫療補助及急難救助,應符合下列規定:
1.在臺個人收入及財產(含動產及不動產)未超過本市當年度低收入戶金額。
2.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一百八十三日者。
應備文件(一)必備文件
1.申請表及領據
2.申請人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或郵局存摺帳號影本,如遭法院強制執行,應附切結書及法院扣押命令影本
3.居留證影本
4.低收入卡影本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5.最近一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
(二)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請依實際狀況提供)
1.薪資證明/薪資轉帳存摺內頁
2.警察受(處)理查詢人口案件登記表之收執聯
3.6個月內醫療收據正本  
4.最近3個月醫院開立診斷證明書正本
5.在監執行證明書
6.保安處分處所執行證明書
7.離職證明
8.領取失業給付證明
9.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