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聯絡窗口 | 1.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婦幼科:各戶籍所在地分區承辦人 2.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綜規組 | 傳真號碼 | 002-23615290 |
聯絡電話 | 1.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婦幼科: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分機6969-6971 2.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綜規組:02-23615295轉6800-6827 |
電子信箱 | 意見信箱 |
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
洽辦單位 | 1.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婦幼科(性騷擾事件被害人) 2.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綜規組(家庭暴力或性侵害受害者) |
服務內容說明 | 補助標準: 1.由醫療院所治療者:依中央健康保險局及衛生主管機關相關醫療收費規定辦理。補助項目為全民健康保險不給付之項目。 2.由其他諮商機構或諮商輔導人員提供心理治療者,其補助金額如下: (1)個別心理治療:每次最高補助新臺幣1,600元。 (2)夫妻或家族心理治療:每次最高補助新臺幣2,800元。每人每年最高補助15次。 申請期限:應於就診後3個月內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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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 1.設籍本市,因遭遇家庭暴力或性侵害受害者。 2.性騷擾事件被害人,經各單位調查確定者。 |
應備文件 | 一、個人申請: 1.申請表。 2.轉介輔導紀錄表。 3.心理治療紀錄摘要表。 4.診斷證明書影本(於其他諮商輔導機構或諮商輔導人員接受治療者免附)。 5.醫療費用收據正本。 二、經由醫療院所申請: 1.醫療補助費用申請明細表。 2.醫療院所開立之領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