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語障溝通服務方案 一、受理申請時間:週一至週五8:00~20:00(國定假日及例假日除外)。 二、服務時間:手語翻譯服務為24小時;聽打服務原則以8:00~22:00,單位可依人力調度情況,以實際狀況來提供服務。 三、服務內容(一)政府機關之會議、洽辦事務或陳情、申訴等。 (二)組織召開之會議。 (三)偵訊或司法訴訟、警政訊問(含報案)等。 (四)法律諮詢服務。 (五)醫療服務,如:手術、生產、門診、化療、復健、療育、一般健康檢查等。 (六)就學相關活動,如:親師座談會、家長會或學校日活動等。 (七)社工員訪視、輔導案件、ICF需求評估及心理諮商輔導。 (八)社會參與活動,如:展覽、活動參訪(配有導覽)、演講及社區大學課程。 (九)其他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認定之案件。 (十)每日晚間10點至翌日早上7點間緊急、臨時突發性案件。 (以上服務不包括非營利組織辦理會員大會及理監事會議、內部訓練或休閒活動。) (十一)以上項目,願意自編預算,請單位協助媒合人力。 四、服務方式:(一)申請人得以電話、手機簡訊、傳真、電子郵件、通訊軟體或線上申辦系統,於服務開始3日前提出申請,惟緊急情況者不在此限。 (二)受理申請後進行審核,並依申請內容及實際需求,派遣合適之手語翻譯員或聽打服務員提供服務,並將審核結果通知申請人。 (三)夜間、假日等非受理申請時間,逕洽醫療或警政單位受理申請。 五、臺北市聽語障溝通服務線上申辦系統《線上申辦請點選此連結》 網址為:https://www.theme.gov.taipei/sign2he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