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本局「委託管理臺北市萬華區少女團體家庭」(案號:1110422S0095)續約評鑑計畫、基本資料表及評鑑表。
依據:
一、本局「委託管理臺北市萬華區少女團體家庭」(案號:1110422S0095) 契約書實施計畫第貳拾壹點。
二、本局「委託管理臺北市萬華區少女團體家庭」(案號:1110422S0095) 續約評鑑實施計畫。
公告事項:
一、評鑑對象:雲開社會工作師事務所。
二、評鑑時間:113年9至11月。
三、評鑑項目、評鑑方式、評鑑作業流程等詳見計畫書。
四、書面資料:受評單位應於113年8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提供書面資料1式7份,內容應包含:
1、113年兒童及少年安置機構基本資料表。
2、依評鑑項目填寫之自評表。
3、自111年7月1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之評估報告及績效說明 ,惟個案資料須更新至實地評鑑時之最新輔導紀錄。
4、114年至116年工作計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