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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內容「社區居住」的服務理念是認為智障者應該同一般人可以很自在的、很自然的在社區中生活,社區資源必須很方便的取得及使用,包括購物、探訪親友、坐車等。同時,住民擁有『自主權』。不再像教養院一樣,不管是居所佈置或生活安排都是由住民自主地去佈置,在時間的安排也可以依據自己的想法,不是統一的或是規定的時間去完成的,期待透過服務可訓練身障者獨立生活之能力,進而回歸社區獨立生活。

服務內容:
(一)生活支持規劃:針對未來回歸家庭生活或自行於社區租屋居住之服務使用者,持續提供支持服務,以扶持其維持自立生活。
(二)健康管理服務:提供妥善之健康照顧、行為、情緒管理及壓力調適等服務,以維持生、心健康。
(三)日常生活活動支持:協助服務使用者自己照顧自己,培養獨立自主能力。
(四)強化親職功能:透過邀請家人參與各項支持方案的規劃,引導身心障礙者家庭支持其自立生活。
(五)休閒生活與社區參與:協助服務使用者自行規劃休閒生活,參與社區休閒娛樂及社團活動。
服務對象

社區居住以社區式提供十八歲以上,經需求評估有居住社區需求,且須由專業服務人員提供相關支持服務之身心障礙者為服務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