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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婕妤君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2條第1項規定,依法公布姓名。

主旨:楊婕妤君(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E20022****)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2條第1項規定,依法公布姓名。
公告事項:楊婕妤君於108年10月3日未取得設立許可使用本市信義區房舍,共收容3名外籍移工及20名嬰幼兒,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2條第1項規定:「私人或團體辦理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以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者為限;其有對外勸募行為或享受租稅減免者,應於設立許可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財團
法人登記。」之規定,本局依同法第105條第1項規定公布其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