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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私立妙兒園托嬰中心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3條第1款及第107條第1項規定,依法公布姓名。

主旨:「臺北市私立妙兒園托嬰中心」【立案字號:北市社婦幼(立)第1381號、立案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2段186巷7號及9號1樓】,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3條第1款及第107條第1項規定。
公告事項:「臺北市私立妙兒園托嬰中心」聘僱多位不適當人員,經常性陷兒童於不安全情境及環境,嚴重妨礙兒童身心發展,中心督導不周,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3條第1款,依同法第107條第1項規定,於108年5月17日以北市社婦幼字第1083083311號函處新臺幣30萬罰鍰,並自108年6月15日起停辦1年及公布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