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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交通接送服務

業務聯繫窗口洪小姐、鄭小姐、蔡小姐
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分機1694、1717
電子信箱意見信箱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2樓
申請資格申請資格如下:(參考附件3)
  1. 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2. 醫事機構、護理機構、醫療法人
  3. 財團法人、非營利社團法人或其他非營利人民團體
  4. 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計程車客運業、遊覽車客運業及小客車租賃業
服務內容說明
  1. 概要:協助居住於本市服務對象,往(返)居家至醫療院所之就醫或復健(含洗腎),服務範圍限定本市及新北市。
  2. 服務對象:實際居住於本市,並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並核定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以上交通接送服務之對象,同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六十五歲以上老人
                   (二)身心障礙者
                   (三)五十五至六十四歲原住民
                   (四)五十歲以上失智症者

其餘部分請參考附件。
特約申請方式
  1. 檢具申請表(附件1)及已用印服務契約書(一式4份)(附件2)及相關應備文件,免備文寄送或親送至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辦理。
  2. 相關應備文件,詳見特約應檢具文件一覽表(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