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交通接送服務
申請資格如下:(參考長照特約管理辦法) 1.提供日間照顧、小規模多機能服務之社區式或綜合式長照機構 2.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社會團體 3.老人福利機構 4.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5.醫療機構、護理機構 6.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計程車客運業、遊覽車客運業、小客車租賃業、計程車客運服務業 申請資料請寄至本局信箱:ahaa_41775@gov.taipei 檢具申請表及已用印服務契約書(一式4份)及相關應備文件,免備文寄送或親送至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辦理。 相關應備文件,詳見特約應檢具文件一覽表。業務聯繫窗口 黃小姐、鄭小姐、曾小姐 聯絡電話 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分機1578、1685、1576 電子信箱 意見信箱 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2樓 申請資格 服務內容說明
(一)六十五歲以上老人
(二)身心障礙者
(三)五十五至六十四歲原住民
(四)五十歲以上失智症者
其餘部分請參考附件。特約申請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