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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本市立案社福慈善基金會協助填報107年度「臺北市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基本資料與經費來源」暨「臺北市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經費運用情形」統計表各1份

一、為配合衛生福利部編報社政類之公務統計報表,請基金會協助填報107年度「臺北市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基本資料與經費來源」暨「臺北市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經費運用情形」統計表各1份,統計時間以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之事實為準。
二、請自行下載統計報表填報,並請基金會於填報相關資料前,詳閱統計報表之編製說明。
三、本案承辦人:人民團體科管朗佑小姐(電話:2725-6956~8,傳真:2759-7723,E-mail:ha_yoyo@mail.taipe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