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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中正區忠勤里南機場公寓更新計畫公告事項

業務聯絡窗口

陳先生

聯絡電話

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1633 

地址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東北區

洽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工作科

服務內容說明

一、補助對象

  • 本市立案且會務、財務皆健全之社區發展協會。
  • 以推動社區發展為宗旨之立案社會團體、基金會、合作社等非營利組織。


二、辦理方式及服務範圍:

本計畫由本局補助非營利組織團體辦理,服務範圍為本市中正區忠勤里(南機場公寓第一期11棟共48座樓梯之公共區域),工作項目及內容規劃如下:

  • 梯間公共空間照明燈具設施修繕(含檢測電路、維護、修復)。
  • 樓梯梯間清潔及廢棄物清運(含周邊雨遮打掃)。
  • 其他影響居住安全之設施改善。


三、申請期間

113年7月15日至7月31日止,並於收件截止日後辦理審查作業。

補助對象

一、本市立案且會務、財務皆健全之社區發展協會。

二、以推動社區發展為宗旨之立案社會團體、基金會、合作社等非營利組織。


應備文件及申請流程 

一、申請單位以正式公文檢附下列文件1份,於申請期間內送達本局,逾期不受理

(一)計畫申請表及一家以上廠商估價單正本。

 

二、申請文件未齊備者,申請單位應於接獲通知7日內補正,逾期未補正或補正不齊者不予受理
  

三、申請流程:

(一)由申請單位將申請文件備妥函送至「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東北區」,收件人為「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工作科」,另請備註「申請住安全助安心-113年中正區忠勤里南機場公寓更新計畫」。

(二)須同步將「申請表、廠商估價單」之電子檔,寄送予社工科承辦人(信箱:ahaa_sfhs@gov.taipei),並請於信件主旨中註明「申請住安全助安心-113年中正區忠勤里南機場公寓更新計畫」。


四、審查作業:

(一)依「臺北市推展社會福利服務補助辦法」辦理。

(二)補助金額經本局審核計畫之完整性、項目合理性服務效益等項目後核定。


五、核銷作業及注意事項:

(一)受補助單位應於計畫執行後,依本局會計作業程序檢附實際支用經費相關憑證及成果報告、照片(含更新前、後)向本局辦理核銷及請款,應於計畫執行完畢後1個月內提報執行成果。

(二)受補助單位申請支付款項時,應本誠信原則對所提出支出憑證之支付事實及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應負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