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09年度委託辦理基金會、合作社(場)、勸募團體及社區發展協會財務查核實施計畫辦理。 二、請受查單位依財務查核所列應行準備資料預先提供事務所彙整,以利查核。 三、旨揭事務所將於查核期程前1週電洽貴單位確認,倘無法配合預定時程,亦請逕洽事務所謝婷方小姐(電話:02-25779281轉分機322)變更時程。 四、相關資料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