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委員至少每年召開會議4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委員之任務如下: 有關社會福利政策之研議。 有關社會福利政策之跨局處、跨專業之協調。 有關社會福利及人群服務措施之諮詢。 有關臺北市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預算案件之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