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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新聞報導社會局職場案件 社會局說明澄清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發稿單位:人事室

發稿時間:113年11月22日

聯 絡 人:張憶媚主任

聯絡電話:1999分機1636,0920-920386


社會局於11月15日第一次接獲當事人透過市府內部員工網路管道申訴,申訴內容大意為工作內容分配不公及執勤時數疑義,未提及職場霸凌及相關內容。社會局於收到申訴案件後立即啟動相關程序,並訪談當事人,且依對方需求意願,安排訪談時間以及安排關懷小組介入續處。


本案社會局已於11月19日依當事人意願安排於11月22日早上進行溝通,未料11月21日訪談前一天受媒體報載為職場霸凌事件,針對此事,本局將於訪談後,依當事人意願,續依本府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規定辦理。至於當事人與主管工作業務接觸方面,也將依訪談,依據討論有所調配。


社會局業務跨及多個領域,除政策規劃,更有直接個案、機構服務,且需處理高關懷或負面情緒案件,面對不同民眾的需求,須儘可能提供面面俱到的支持與協助,業務壓力及需要承受的負面情緒,確實是困難挑戰。


面對變化快速的社會議題及多面向的業務,社會局考量業務分配,近日亦已針對整體業務及人力分配情形進行討論與研議,以妥善因應成長快速的業務及各項社會議題。針對同仁工作身心議題,市府設有員工協談室,提供身心情緒支持,本局亦持續宣導以及要求各單位主管關心同仁工作情況,適時解決困難,提供同仁身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