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設立合作社流程
業務聯絡窗口 郭小姐或洪小姐 傳真號碼 02-27597723 聯絡電話 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分機6956~8 電子信箱 意見信箱 地址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6樓 洽辦單位 人民團體科 服務內容說明 所謂合作社,謂依平等原則,在互助組織之基礎上,以共同經營方法謀社員經濟之利益與生活之改善,因此組織合作社目的,是解決社員經濟的問題。
(一)有共同需要實行合作的人,如要組織合作社(場)時,應有 七人以上發起人,發起前應先洽詢主管機關索取合作社設立相關資料研閱。
(二)由發起人依申請書內容共同會商擬定社(場)名、組織區域、業務項目等,詳細填寫申請書。 服務對象 (一)發起人需須設籍台北市
(二)年滿二十歲或未滿二十歲而有行為能力者。 應備文件 (有關申請書表逕向承辦科室索取)
(一)發起組織申請表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影本三份)。
(二)發起人名冊一式四份(需清楚填寫發起人身分證統一編號)(正本一份,影本三份)。
(三)合作社章程草案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影本三份)。
(四)合作社設立計畫書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影本三份)。
(五)發起人身分證影本一份(非設籍於臺北市,請另檢附於本市工作之證明文件)。
申請方式:
1郵寄
2親自到場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