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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補助辦理兒童及少年服務作業-三次公告

114年度台北市兒童及少年服務作業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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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972-6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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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公文郵寄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洽公地址:11049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西南區8樓

洽辦單位

兒童及少年福利科

服務對象

由依法登記之法人、機構、團體及各級學校提出方案申請,服務對象包括本市兒童少年及其家庭。

應備

文件

請參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補助民間團體辦理兒童及少年服務作業第二項申請注意事項申請

  1. 請先申請兒少服務方案補助平台(https://programmgn.dosw.gov.taipei/login)之帳號,並依系統內教育訓練簡報檔進行申請。
  2. 補助申請表等相關資料於系線上統填寫完畢後,將以下申請應備文件雙面列印後,以長尾夾裝訂於收件期限內於各主題收件期限內(以郵戳為憑)寄送本科。
  3. 補助申請表及計畫書於系統上匯出紙本。
  4.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切結書』(附件5);備註:另如申請人為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時,則應另填寫『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非關係揭露表』(申請人非屬該法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責免填附該表)。
  5. 期間如預算額度用罄,即停止受理申請並於本局網站公告週知;如有餘款另依本局公告方式辦理。

申請期間:
一、主題一及主題二須於114年1月24日前提出申請。(已截止)
二、主題三、四、五、六須於114年2月21日前提出申請。
三、主題主題七須於114年4月30日前提出申請。
四、期間如預算額度用罄,即停止受理申請並於本局網站公告週知;

        方案需於活動前1 個月送件,以利審核及活動之對外預告。
五、本服務作業計畫說明會已於114年1月3日(五)辦理完畢。


--------------------------------------以上除主題七外已截止------------------------------------------


以下為二次公告:


一、 依據本局113年12月27日北市社兒少字第1133227523號公告之「114年度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補助民間團體辦理兒童及少年服務作業須知各主題之辦理內容、補助項目與標準、收件期限、申請方式、核銷期程及相關資料」其中 「一、各主題辦理內容、收件期限及申請方式......(五)《主題五》兒童少年權益訓練、研討或教案等事項(政 策性補助)......乙、配合本局政策需要之專案(配合本局 政策需要)」公告「主題五、兒童少年權益訓練、研討或教案等事項:臺北市新創兒少服務模式計畫」之辦理內容、補助項目與標準、收件期限、申請方式、核銷期程及相關資料,收件期限至114年4月30日止。 

二、本案所需申請書表,請逕由本局網站(https://dosw.gov .taipei/)/兒童與少年服務/方案補助計畫/114年度臺北 市政府社會局補助辦理兒童及少年服務作業須知公告事項及相關書表公告項下下載;或洽本案承辦窗口 ,洽公地址:11049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西南區8樓, 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分機6972~6974, 傳真:02-27206513。  


--------------------------------------------------------以下為第三次公告--------------------------------

第三次公告(以AI影像分析技術加速疑似兒童不當對待影片檢閱試辦計畫):


一、依據本局113年12月27日北市社兒少字第1133227523號公告之「114年度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補助民間團體辦理兒童及少年服務作業須知各主題之辦理內容、補助項目與標準、收件期限、申請方式、核銷期程及相關資料」其中「一、各主題辦理內容、收件期限及申請方式......(五)《主題五》兒童少年權益訓練、研討或教案等事項(政策性補助)......乙、配合本局政策需要之專案(配合本局政策需要)」公告「主題五、兒童少年權益訓練、研討或教案等事項:臺北市新創兒少服務模式計畫」之辦理內容、補助項目與標準、收件期限、申請方式、核銷期程及相關資料,收件期限至114年6月26日止。

 

二、本案所需申請書表,請逕由本局網站(https://dosw.gov.taipei/)/兒童與少年服務/方案補助計畫/114年度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補助辦理兒童及少年服務作業須知公告事項及相關書表公告項下下載;或洽本案承辦人:辛昀容,洽公地址:11049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西南區8樓,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分機1622或1623,傳真:02-27222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