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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婦女收容安置補助作業須知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婦女收容安置補助作業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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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公文郵寄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洽公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洽辦單位 婦女福利及兒童托育科
服務內容說明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婦女收容安置補助作業須知
服務對象
 (一)遭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被迫從事性交易或其他需安置之婦女及       其十八歲以下子女或成年之女性隨行家屬,經本市家庭暴力暨性       侵害防治中心或社福單位評估有收容安置需要,且安置婦女需符       合下列規定之一:         1.設籍於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年滿十八歲以上,六十五歲           以下之婦女。         2.與本市市民辦理結婚登記且實際居住本市之新移民,於尚未取           得本國籍前,得不受設籍本市限制。 (二)查獲地為本市且經鑑定為本國人口販運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