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聯絡窗口江小姐或李小姐或高先生傳真號碼02-27597723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分機6956~6958電子信箱意見信箱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6樓洽辦單位人民團體科服務內容說明公益勸募許可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