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務內容說明 | 一、服務內容:提供符合本市身心障礙者輔具補助及長期照顧輔具費用補助服務對象下列服務: (一)身心障礙者暨長期照顧輔具購置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 (二)長期照顧輔具租賃服務。 二、服務範圍:本市轄內各行政區。 三、本市輔具特約服務門市名冊於本專區相關檔案,歡迎市民多加利用。 |
| 服務對象 | 一、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 設籍臺北市,且最近1年居住國內達183日,並領有本市核(換、補)發或註記之身心障礙證明者。 二、長期照顧輔具費用補助: 居住本市,經臺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長照服務連絡電話:1966)評估具失能等級達2級(含)以上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65歲以上老人 (二)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三)55歲-64歲原住民 (四)失智症者 三、申請補助項目未獲政府其他醫療補助、社會保險給付或其他相同性質(輔具器具)補助者。 四、曾申請輔具補助者,須已超過輔助器具之補助年限。 五、其他:詳見衛福部「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及其附表、衛福部「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或其他相關規定。 |
| 應備文件 | 一、本特約服務門市申請持續受理中,歡迎有意願且符合下列資格之輔具廠商備妥本專區應備文件,送本局申辦輔具特約廠商資格: (一) 申請應備文件
(二) 申請輔具購置服務之特約廠商,另應檢附以下文件:
註:門市應有獨立店面,室內空間應達 6 坪。 (三) 申請租賃之特約廠商,另應檢附以下文件:
(一)申請租賃之特約廠商清潔消毒流程、教育訓練與租賃品清冊若為委外廠商,可由委外廠商資料替代,但須檢附雙方契約供本局審認。 (二)申請特約廠商如為複數門市,建議併本次申請於同一份申請書臚列各門市專業人員及服務店面環境介紹等資料,並經本局審核通過且簽約完成後,所列門市將視為本局特約單位。 (三)前述表件詳見本專區相關檔案。 |
| 其他說明 | |
| 諮詢管道 | 若您對輔具代償有疑問,歡迎撥打1999市民熱線,我們將協助您了解相關處理方式。 針對涉及與特約廠商之消費爭議,建議您亦可洽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設立之1950消費諮詢專線,進一步獲得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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