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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流程

服務內容說明

一、補助態樣及金額

(一)活動假牙

1、低收入戶者、經本市公費收容安置者補助金額依補助態樣最高補助2萬5,000元至5萬5,000元。

2、中低收入戶者、領有本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中低收入領有本市收容安置補助者、領有本市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者及領有本市補助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達百分之五十以上者依其假牙裝置態樣最

高補助金額自2萬元至4萬5,000元,不足額由民眾自行負擔。

(二)固定假牙

1、低收入戶者、經本市費收容安置者補助金額依補助態樣最高補單顆7,500元。

2、中低收入戶者、領有本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中低收入領有本市收容安置補助者、領有本市身心礙者生活補助費者及領有本市補助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達百分之五十以上者依其假牙裝置態樣最高補助單顆7,000元,不足額由民眾自行負擔。

3、補助金屬冠及瓷牙最多六顆。

4、牙位5-5開放施作瓷牙,其餘牙位仍維持補助金屬冠。

(三)活動假牙維修:依補助態様每人每年最高補助6,600元,已接受補助裝置活動假牙者於一年保固期內不得申請維修費用。

二、備註

(一)後牙區連續缺牙超過三顆(含)僅核予活動假牙。

(二)活動及固定假牙裝置補助,同一牙位五年內(以裝置完成日起算)不得重複申請。

(三)每人每年最高補助十萬元。
服務對象

一、年滿五十五歲以上列冊本市之低收入戶者。 

二、年滿六十五歲以上經本市公費收容安置者。 

三、年滿五十五歲以上列冊本市中低收入戶者。 

四、年滿六十五歲以上領有本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 

五、年滿六十五歲以上中低收入領有本市收容安置補助者。 

六、年滿六十五歲以上領有本市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者。 

七、年滿六十五歲以上領有本市補助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達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應備文件本局每年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