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局業務聯絡窗口 | 江先生 | 聯絡電話 | 本市境內1999轉分機1544 |
洽辦 單位 | 臺北市合宜輔具中心 臺北市西區輔具中心 臺北市南區輔具中心 |
| 服務對象 | 一、本服務之對象為臺北市民。 二、優先提供借予不具輔具補助身分、短期使用、中低收入戶,或有緊急特殊借用需求之較為弱勢且急用的輔具需求者。 |
| 服務內容說明 | 依「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二手輔具借用須知」辦理,本市二手輔具借用服務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 目的:為有效運用本市二手輔具資源,協助具短期輔具需求之市民就近取得適切輔具,並確保使用安全、公平借用秩序及公有財產之妥善管理。
- 輔具借用項目包含:輪椅、助行器、拐杖、便盆椅、輪椅座墊、氣墊床、洗澡椅、助步車、居家用照顧床、育兒輔具、移位輔具、矯具及其他經整理檢修後適合短期借用之輔具。
- 借用期限:單次借用期間為三個月;如有特殊短期需求,應於期限屆滿前向原借用輔具中心申請續借一次,最多再延長三個月。逾期未申請者,應依原期限返還。
- 費用:本市二手輔具借用為免費服務。
- 申請方式:
- 線上預約:請至臺北市輔具資源整合資訊網查詢庫存並完成預約。
- 取貨:完成預約後,應於二日內(含預約當日)至原借用輔具中心辦理借用及取用;逾期未取用者,預約即失效,不另行通知。如有需要,應重新預約。
辦理借用時須攜帶使用人或申請人身分證正本(以設籍臺北市為原則)。 如不便自行載運,可請輔具中心協助聯繫物流服務,運費由申請人或使用人自行負擔。
- 注意事項:
- 借用之輔具不得轉借、轉讓、出租、出借或贈與他人。
- 借用期間屆滿前,應主動聯繫原借用中心約定歸還時間,並於上班時間辦理歸還。
- 借用期間如因人為因素致輔具毀損或遺失,使用人應負維修或賠償責任,申請人負連帶責任。
- 借用期間屆滿未歸還,經催還仍未返還者,將停權使用本市輔具借用服務;停權期間自實際歸還日次日起算三個月。
- 如有侮辱、脅迫或其他影響服務秩序之不當行為,得視情節輕重,永久停止借用資格。
- 取用時如尺寸不合適,可請中心協助更換;惟因數量有限,無合適尺寸者,須另行登記。
- 如罹患法定傳染病,應委託他人代辦;輔具歸還前應以75%酒精消毒並保持乾燥。
- 本須知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及本局公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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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單位電話及服務時間 | | 單位 | 服務區域 | 住址 | 電話及服務時間 | 網址 | | 臺北市合宜輔具中心(財團法人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承辦) | 北投、士林、中山、大同 | 10452 臺北市中山區玉門街1號 | 7713-7760
週二至週六: 9:00 ~ 12:00、 13:30 ~ 17:00 | http://tpap.taipei/ | | 臺北市西區輔具中心(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承辦) | 中正、萬華、大安、松山 | 10444臺北市中山區長安西路5巷2號1樓、2樓 | 2523-7902
週二至週六: 9:00 ~ 12:00、 13:30 ~ 17:00 | http://tpap.taipei/ | | 臺北市南區輔具中心(財團法人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承辦) | 信義、內湖、南港、文山 | 11081 臺北市信義區大道路116號3樓之2 | 2720-7364
週一至週五: 9:00 ~ 12:00、 13:30 ~ 17:00 | http://tpap.taipe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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