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內容說明 | 一、收托資格: ★ 113年7月26日起,本市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取消「申請育嬰留停不得送托」之規定。
二、收托順序及名額:總計收托12名。 1.第一序位(2名):優先收托對象如下,其名額為各家園總收托人數20%,如未達收托比例,得以一般家庭嬰幼兒遞補:●弱勢家庭 (含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經本局核定之危機家庭、特殊境遇家庭)。 ●具原住民身分之嬰幼兒。 ●發展遲緩或持有輕度身心障礙證明之嬰幼兒。 ●嬰幼兒其「手足」或「父母或監護人」之一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 ●父母雙方或單一方於報名登記日為未成年親職家庭(依民法第12條規定「滿18歲為成年」)。 2. 第二序位(2名):父母戶內育有3名以上子女家庭之嬰幼兒,其名額為各家園總收托人數20%,如未達收托比例,得以一般家庭嬰幼兒遞補。 3. 第三序位(2名):收托對象如下,其名額為各家園總收托人數20%,如未達收托比例,得以一般家庭嬰幼兒遞補: ●設置於學校場地之家園,其學校教職員工子女。 ●本家園現職員工子女。 4. 第四序位(3名):嬰幼兒設籍於家園所在之行政區,其名額為各家園總收托人數 30%,如未達收托比例,得以一般家庭嬰幼兒遞補 5.第五序位:一般家庭嬰幼兒。 ◎遇缺額時,將視出缺年齡及身分別於備取名單內依序通知入托。 三、臺北市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採日間收托,其收托時間及收費原則如下:
四、113學年度候補名冊自113年9月1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有效。 ●辦理方式:家長於登記時間內,逕至公托登記線上申辦系統申辦。
六、其他注意事項: 本市公辦民營托嬰中心及社區公共托育家園為辦理行政及教保活動規劃、消毒清潔及環境準備工作,訂年度1月、7月各2日(最後一週之跨週五及週一,遇假日提前一週辦理)為停托準備日,請家長預作托育照顧送托準備事宜。◎114年度停托準備日:114年1月17日及1月20日、7月25日及7月28日。 臺北市公辦民營托嬰中心勞動節(5月1日)停止托育服務:114年度勞動節適逢週四,當日停止托育服務一日,敬請家長預作托育照顧送托準備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