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內容說明 | 職業團體係以協調同業關係、增進共同利益、促進社會經濟建設為目的,由同一行業之單位、團體或同一職業之從事人員組成之團體。 | ||
服務對象 | (一)本市立案之公司、行號 (二)各自由職業於本市執業者 | ||
應備文件 | (一)團體申請書 (二)發起人名冊【依各單行法規所規定之人數:如商業團體法規定 5家以上、技師法規定7人】 (三)章程草案 |
服務內容說明 | 職業團體係以協調同業關係、增進共同利益、促進社會經濟建設為目的,由同一行業之單位、團體或同一職業之從事人員組成之團體。 | ||
服務對象 | (一)本市立案之公司、行號 (二)各自由職業於本市執業者 | ||
應備文件 | (一)團體申請書 (二)發起人名冊【依各單行法規所規定之人數:如商業團體法規定 5家以上、技師法規定7人】 (三)章程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