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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對象:

  1. 溢領本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相關各項補助者。
  2. 溢領本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
  3. 溢領本市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者。

 

二、服務內容:溢領人或繳納義務人因其經濟狀況,致無法一次完納溢領金額,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及填寫申請表,向本局申請分期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