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什麼是極低出生體重兒營養品津貼?
A1:臺北市政府為補助極低出生體重兒成長發育所必需的營養品,並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而訂定,於115年推出的津貼政策。經審核符合申請資格者,每一新生兒將發放一次性營養品津貼計新臺幣20,000元整。
Q2:應於何時提出申請?
A2:應於新生兒出生後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逾期視為放棄權利。
Q3:申請津貼的資格條件?
A3:需符合以下所有規定,由新生兒之母提出申請:
1、新生兒於民國115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且出生體重小於或等於1,500公克。
2、新生兒之父或母設籍於臺北市。
3、新生兒於臺北市各區戶政事務所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且申請時仍設籍於臺北市。
Q4:到哪裡申請?
A4:申請人備妥應備文件得向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以臨櫃或郵寄方式提出申請。
1、臨櫃:
至臺北市政府聯合服務中心(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北區)申辦,上班日服務時間說明如下:
(一)8:30〜17:30。
(二)8:30〜9:00、12:30〜13:30、17:00〜17:30為彈性上班時間,服務人力較少。
(三)取號機最後抽號時間至17:15止。
2、郵寄:
請「掛號」郵寄至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兒少科)。
Q5:申請時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A5:檢附的文件包括:
1、申請表。詳如下方檔案
2、新生兒出生證明書(需註明出生時體重)影本。
3、申請人郵局或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Q6:諮詢專線?
A6: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1999(外縣市02-27208889)分機6972-6974。
↓ 詳情請參考下方檔案「實施計畫」、「申請表」 及 「Q&A」↓




![我的E政府 [另開新視窗]](/images/egov.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