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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計畫依據

一、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4條第2項。

二、臺北市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評鑑及獎勵辦法。

貳、目的:為提升早期療育機構服務品質,保障被收托發展遲緩兒童之權益,透過評鑑促進早期療育機構業務推動及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