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聯絡窗口 | 謝先生 | 傳真號碼 | 02-275977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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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1999(外縣市02-27208889)分機1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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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東北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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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辦單位 | 社會工作科或逕洽保險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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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內容說明 | (一)衛生福利部委託臺灣銀行辦理「志工意外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案(招標案號LP5-113-033),並業已簽屬契約在案。該契約自113年11月6日起至115年11月5日止,相關資料已公告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為:https://web.pcc.gov.tw】
(二)承保對象(被保險人):係指於投保本契約之各機關、學校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或完成志願服務法第9條所定教育訓練之志工,並記載於要保單位要保時所檢附之被保險人名冊內者。
(三)要保單位適用機關:包含中央政府各機關、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等暨所屬(轄)機關(構)、學校、公營事業單位及直轄市、各縣(市)議會,以及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條規定接受前述機關補助之法人或團體。 ※非適用機關不得利用本契約。
(四)113年度決標廠商分為2組: 1.特定傷害保險(第一組第1項、第2項、第3項):執行勤務期間,含往返交通前後各2小時內 由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接。 *新光產險本市窗口聯絡電話如下: 聯絡人 | 電話 | 分機 | 信箱 | 負責區域 | 劉小姐 | (02)2507-5335
| 844 | skiad3@skinsurance.com.tw | 全區 | ※ 詳細資訊及相關表單可至新光產物保險│商品櫥窗│團傷專區│志工意外團體傷害保險 查詢。
2.特定傷害保險(第一組第4項、第5項、第6項):執行勤務期間,含往返交通前後各2小時內,由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接︱ ※ 詳細資訊及相關表單可至全國志工團體傷害保險專區-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查詢。
3.普通傷害保險(3項):全日24小時 普通傷害保險由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接。 第一產險本市窗口聯絡電話如下:
聯絡人 | 電話 | 分機 | 信箱 | 林淑惠 | 02-23701799 | 1323 | kiki0205@firstins.com.tw
| ※ 詳細資訊及相關表單可至全國志工團體傷害保險專區-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查詢。 (五)本案僅得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訂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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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 1.本府各機關學校所認定之志工。 註:本案被保險人係指於投保本契約之各機關、學校領有志願服務手冊之領冊志工,並記載於要保單位要保時所檢附之被保險人名冊內者。故務必為志工完成領冊,以確保志工符合被保險資格,避免後續身分有疑義影響志工之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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